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_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办法规定

在不久的将来,山西会有一些景点恢复门票价格,所以大家在出行时需要提前买票,否则一些景点就没办法去了。毕竟很多景区在节日都会有流量受限的情况。

五台山景区

首个门票收费将于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恢复。

根据山西省办公厅《关于加快促进服务业恢复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电45号)关于“2008年下半年全省A级以上国有景区实行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全国游客免首张票”的要求,五台山景区自2008年7月15日至2008年12月31日实行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全国游客免首张票的优惠政策。从2021年开始,五台山景区将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对全国游客恢复第一次门票收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第一张票恢复收费时间

2021年1月1日零时起,五台山景区将恢复周一至周五平日对全国游客的首次门票收费。

二、门票价格执行标准和优惠政策

五台山景区继续遵循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全票价格135元/人、半票价格70元/人的标准。同时,依法实行特殊群体优惠政策,全国医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免票政策执行至2021年3月25日(医务人员凭本人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等有效证件免票,其直系亲属凭结婚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免票)。

三。保留和电流限制措施

(1)五台山景区按照《疫情防控条例》,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预约限流的前提下,坚持“不预约不旅游”。所有进山人员必须在符合防疫规定、持有健康绿码的基础上,实名购票。

(2)景区将实时监控入山人群密度,按最大承载量的50%执行。暂定日接待量不超过35000人,超过上限将停止接待。

(3)景区实行实名制登记按时间订票制度。如果规定时间段超过限定人数,将无法购票。游客每日限额如下:

00:00-08:00(5000人)

08:00-12:00(万人)

12:00-16:00(万人)

6:00-20:00(5000人)

20:00-24:00(5000人)

四。疫情预防和控制要求

(一)所有进入景区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服从景区工作人员的引导,自觉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2)游客进山时,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卫生守则和防疫旅行卡检查等。检查符合健康标准后,请自觉持本人、健康码、防疫旅行卡的查询结果到检票口办理登机手续。

(3)游客在购票、检票、参观过程中要时刻注意保持一定距离,坚决不扎堆、不聚集。

(4)游客进入景区后应注意文明礼貌和个人卫生。如果在游览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定要第一时间告知景区防疫人员,以便及时处置。

电话:400-0350-236

疾病控制部门电话:0350-6542868

请游客自觉遵守景区规定,共同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旅游环境。感谢您的支持与合作!

2010年至2012年,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皇城相府文旅公司景区对所有游客实行门票减免政策

(1)皇城相府根据疫情防控条例,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预约限流的前提下,坚持开放,坚持“不预约不出行”。所有人员必须在符合防疫规定并持有健康绿码的基础上实名购票。

(2)景区严格执行实名制登记按时间订票制度。

四。疫情预防和控制要求

(1)所有进入景区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级防疫办的有关规定,服从景区工作人员的引导,自觉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2)游客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卫生守则和防疫旅行卡检查等。检查符合健康标准后,请自觉持本人、健康码、防疫旅行卡的查询结果到检票口办理登机手续。

(3)游客在购票、检票、参观过程中要时刻注意保持一定距离,坚决不扎堆、不聚集。

(4)游客进入景区后应注意文明礼貌和个人卫生。如果在游览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定要第一时间告知景区防疫人员,以便及时处置。

请游客自觉遵守景区规定,共同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旅游环境。感谢您的支持与合作!

“皇城相府”恢复首道门票收费

根据山西省办公厅1999年第102号文件的要求。《关于加快促进服务业恢复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金政办发电45号)“2008年下半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全国游客免首张门票”,衡山风景区自2008年7月15日至2008年12月31日实行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全国游客免首张门票优惠政策。从2021年开始,衡山景区将恢复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对全国游客的第一次门票收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21年1月1日零时起,衡山风景区恢复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全国游客首次入园费,特殊群体优惠政策不变。

二、根据大同市人民《关于促进文旅产业复苏和旅游惠民的若干政策》号文件精神,全国医务工作者免票政策执行至2008年12月31日。

三。保留和电流限制措施

(1)衡山风景名胜区根据《疫情防治条例》,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保留和限流的前提下,坚持“无保留不得旅游”的原则。所有进入景区的人,必须在符合防疫规定、持有健康绿码的基础上,实名购票。

(2)景区会实时监控人流密度,按照最大承载量的75%执行。暂定日接待能力不超过25000人。如果超过上限,将停止接收。

(3)景区实行实名制登记按时间订票制度。如果规定时间段超过限定人数,将无法购票。游客每日限额如下:

恒山寺群

08:30-12:00(9000人)

2:00-16:00(9000人)

悬空寺/修道院

08:30-12:00(3500人)

2:00-16:30(3500人)

四。疫情预防和控制要求

(一)所有进入景区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服从景区工作人员的引导,自觉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二)游客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等工作。

(3)游客在购票、检票、参观过程中要时刻注意保持一定距离,坚决不扎堆、不聚集。

(4)游客进入景区后应注意文明礼貌和个人卫生。如果在游览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定要第一时间告知景区工作人员,以便及时处置。

请游客自觉遵守sc的规定

三、进入古城的方式

平遥古城景区坚持防控为主,实行“无预约不旅游”。需要实名登记系统预约,生成二维码。在城门入口处测温消毒后,工作人员会核对预约信息,然后进入古城。景区谢绝无预约接待。老年人等操作不便者,请提前准备好纸质版的健康码或当地提供的相关健康证明。

四。风景名胜区承载力

根据防控要求,平遥古城景区最大接待量为景区最大承载量(85202人)的75%。承载量接近要求峰值,景区会公布限流。

第五,按时间预约。

为确保防控措施的有效性,平遥古城景区实行分时预约措施。

8:00-10:00预订2万张门票

10:00-12:00预订2万张门票

2:00-14:00订2万张票。

14:00-16:00预订2万张门票

6:00-17:30预留5202张票。

不及物动词游客须知

平遥古城景区按上级要求继续执行原有优惠政策,享受优惠政策者需携带本人真实有效证件游览景区。

平遥古城景区将对全国医务工作者、山西省所有援鄂医务工作者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山西省委省疫情防控表彰的个人门票实行免票政策,至2021年3月25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者,需持执业证书、户口本、表彰文件等有效证件到景区游览。

平遥古城的景点很多,游览时需要单独查看二维码。每个景点只能参观一次。

平遥古城景区将以严谨细致的防控措施和热情周到的优质服务,为您营造一个文明、安全、卫生、有序的游览环境。如果您在游览过程中有任何问题或需要帮助,请致电:

电话:0354-5690000

景区电话:0354-5674110

境外、港澳台游客须提供在中国居留28天以上的证明、行程资料和健康码;中高风险地区的赖平游客必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息的健康通行证代码“绿色代码”。

游览过程中,游客应全程自觉佩戴口罩,有序游览,提倡非聚集、分线游览。游览过程中,请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如遇高峰时段,请服从景区工作人员的引导。

恒山景区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期间恢复首道门票收费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王莽山脊景区于年对全国游客实行门票减免政策,并将于2021年1月1日零时起恢复全国游客门票收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门票优惠政策

1.王莽岭景区门票执行价格为70元/人;现在淡季机票优惠价50元/人;半价淡季门票价25元/人。

2.享受半价的人群:身高1.2m至1.5m(含1.5m)的儿童;我《关于加快促进服务业恢复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生。

3.优惠人群:

山西、河南两省(晋城东站、高平东站除外)5日内持高铁车票或登机牌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享受40元/人的优惠票价。

持5日内晋城东站、高坪东站高铁车票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享受25元/人的优惠票价。

4.享受免费门票的人:

持有中国摄影家协会《学生证》原件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原件的会员及其景区摄影创作有效证件。

持有原件的成员

全国医务工作者均可取得有效证件(医师证、护士证或其他与医疗工作相关的资格证书),来湖北我市救助的医务工作者及其家属(父母、配偶、子女)凭医务人员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景区售票处办理免费入场手续。

持《会员证》或《会员证》的本市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父母、配偶、子女),家属持《会员证》及军人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持有有效证件的消防员。

全国公安机关持有《新闻记者证》《全国导游资格证书》和《导游证》的人民警察和警务人员;未办理《临时导游证》的辅警,凭其所在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即可享受。

古交乡持有《旅行社经理资格证》的居民。

第二,开放时间

景区开放时间:08:00-16:00

三。保留和电流限制措施

1.根据《疫情防治条例》,王莽岭景区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预约限流的前提下对外开放,坚持“无预约不得旅游”。所有人员必须在符合防疫规定并持有健康绿码的基础上预约购票。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景区接待游客人数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75%。

四。入学须知

1.所有进入景区的人员应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不戴口罩者禁止进入景区;

2.配合景区查旅游码。扫描景区公示的“交通大数据旅游卡”二维码,即可快速获取个人旅游码;

3.请游客在检票口出示、健康码、行程码,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有序配合体温检测、健康码检查;

4.游客在景区游览时应注意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人群聚集;

5.游客进入景区后要注意文明礼貌和个人卫生。咳嗽、吐痰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捂住口鼻。如在游览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告知景区防疫人员,以便及时处置;

6.分散游览,文明参观,不扎堆,不聚集,不随地吐痰,保持环境清洁,公园内不准养宠物;

7.乘坐公交车时,请遵守交通秩序,自觉排队,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人群聚集,禁止在车厢内吐痰。将垃圾丢弃在指定的垃圾桶内。下车时请带好自己的物品。

8.游览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景区工作人员联系解决;

9.景区开放区域:卧龙场旅游区、登山步道、极顶旅游区、昆山吊公路;

10.景区封闭区域:西雅沟旅游区、西雅沟壁挂式公路、索道。

抗击疫情是每个人的责任。您的合作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支持!

王莽岭景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标准,将以完善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和细致周到的服务迎接每一位游客。祝你参观愉快!

电话:0356-6878613

预订电话:0356-6878610

平遥古城景区对全国游客恢复工作日门票收费的通告

太原植物园经过三个月的试运营。为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植物,普及植物知识,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经上级批准并上报,现将太原植物园门票价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价

1.旺季:全价票50元/人次,半价票25元/人次;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2.淡季:全价票30元/人次,半价票15元/人次;每年11月1日—次年3月31日。

3.半价优惠对象:半价优惠对象为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周岁(含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全日制

备注:如遇重大或特殊活动,以上优惠措施以景点公告为准。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14个月。

王莽岭景区恢复门票收费

根据山西省办公厅《上岗证》(晋政办发电45号)“2008年下半年全国A级以上国有景区实行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免首张票”的要求,太原动物园自2008年9月28日至2008年12月31日实行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免首张票的优惠政策。2021年起,太原动物园将恢复周一至周五工作日第一次入园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第一张票恢复收费时间

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太原动物园恢复周一至周五平日第一次入园费。

二、门票价格执行标准和优惠政策

太原动物园继续执行全票10元/人、半票5元/人的价格标准,相关优惠政策不变。

半价票:

1.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不含函授、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考)凭本人有效学生证购买半价票。

免费:

1.身高1.2m以下(含1.2m)儿童免票或6周岁(含6周岁)儿童入园需出示有效件或户口簿。

2.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凭“老年证、居民、护照”等有效证件免费。

3.残疾和革命伤残军人凭《残疾证》免费乘车。

4.现役军人凭《军官证》和《士兵证》免费乘车。

注:团体票需要凭团体手续到售票部门办理。

三。保留和电流限制措施

(1)根据疫情防治条例,游客必须实名购票。

(2)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游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太原动物园暂定日接待量不超过4万人,超过上限将停止接待。

四。疫情预防和控制要求

(1)所有入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自觉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二)游客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卫生守则和防疫旅游卡查验等。

(3)游客在购票、检票、参观过程中要时刻注意保持一定距离,坚决不扎堆、不聚集。

(4)游客入园后应注意文明礼貌和个人卫生。如果在游览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一定要第一时间告知景区防疫人员,以便及时处置。

请自觉遵守公园的各项规定,共同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旅游环境。感谢您的支持与合作!

太原动物园旅游咨询电话:0351-3074953。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旅游价格行为,维护旅游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经济特区内发生的旅游价格行为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旅游价格是指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产业体系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购物、等要素的价格。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旅游价格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旅游价格实行定价、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管理形式:

(一)利用公共建设的旅游景区门票及景区内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定价或者指导价;非利用公共建设的旅游景区门票及景区内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大型演艺、游艇、潜水、漂流、探险、水上和空中观光等特种旅游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主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可以实行指导价。

(四)道路旅游客运价格实行指导价。

其他与旅游相关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具体价格形式和定价权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五条 实行定价、指导价管理的旅游价格应当纳入本省定价目录,并由省人民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定价机制、成本监审规则,规范定价行为和程序。

实行定价、指导价管理的旅游价格,依据旅游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社会承受能力、质量等级、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等要素合理制定,并按照规定的定价权限和程序适时调整。消费者、经营者、行业组织等可以对定价、指导价提出调整建议。

省人民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县、自治县人民制定或者提高价格,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定价要素开展调查或者进行成本监审,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省人民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实行定价、指导价管理的旅游价格进行评估。第六条 消费者、经营者、行业组织等对省人民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市、县、自治县人民制定的旅游价格存有异议的,可以向省人民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市、县、自治县人民申请重新核定。省人民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市、县、自治县人民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决定不予调整的,书面说明理由;认为可以调整的,应当根据法定程序予以调整。第七条 实行定价、指导价管理的旅游景区门票及景区内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价格,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省人民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市、县、自治县人民负责制定和调整。

4A级(含)以上的旅游景区门票及景区内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省人民价格主管部门负责。

3A级(含)以下的旅游景区门票及景区内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由所在地市、县、自治县人民负责。第八条 省人民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县、自治县人民制定实行定价、指导价管理的旅游景区门票及景区内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价格,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实行分类定价,优质优价,保持合理比价。

利用公共建设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应当按照有利于的有效利用和合理保护及体现公益性的原则制定。利用公共建设的旅游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

纪念馆、博物馆、展览馆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等门票价格,应当按照充分体现公益性的原则制定;属投资建设的,应当实行免费开放。投资的城市休闲公园,实行免费开放。第九条 省人民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县、自治县人民应当根据季节性客流量变化,科学制定实行定价、指导价管理的旅游景区淡、旺季门票价格政策。

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旅游景区,根据季节性客流量变化实行淡、旺季门票价格政策。